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估方案(修订稿)》(师教发﹝2005﹞82号)规定,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三次(1999年5月—2016年7月),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者;或累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前4人,二等奖前3人;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人,一等奖前3人,二等奖前2人)三次(其中必须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一次,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两次者,必须有一项为主持人),并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者,授予“教学标兵”称号。学校按规定每月发给教学“标兵称号”获得者单项津贴300元,连续发放3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附表,于8月31日(周三)报学院办公室高月老师处,电子版发至chem_jx@snnu.edu.cn。
附件一:教学表彰奖励统计表
附件二:近三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