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主要内容
“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1)。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6年度拟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16年度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2)。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薪酬待遇
除按国家“博新计划”规定提供生活费及科研资助费外,学校将另外按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及科研启动费;优先安排博士后公寓住宿;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子女上学、住房公积金、医疗方面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
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
以下各类材料一式两份。
1.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