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工作已结束(附件1)。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填报《项目计划书》。请项目负责人明确预期研究目标(以申请书填写的预期研究目标为准),并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纸质版《项目计划书》(一式2分,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后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21办公室)。
中央高校经费已经下拨,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库经费管理要求,尽快执行报销手续。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6月30日前,经费报销执行率达55%以上;
(2)9月30日前,经费报销执行率达80%以上;
(3)11月30日前,经费报销执行率100%。
附件1:立项名单.xlsx
附件2:项目计划书模板.zip
联系人:张佶
联系电话:815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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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