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激发全校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表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广大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12〕122号)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学校对《陕西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新修订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3),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zip
2.陕西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doc
3.陕西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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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