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意)。
(二)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三)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四)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五)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六)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1月15日之后。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两次。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即日起至3月14日或5月15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并于3月14日前或6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二)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