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理工科领军人才,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三英人才计划”实施方案》(陕师校发【2009】116号),学校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实施理工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13】53号,见附件1)。现就理工科领军人才候选人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或开发工作并全职工作的本校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入选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某一领域做出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
4.具有战略性思维和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5.所在学科发展基础好。
二、遴选名额
首批遴选理工科领军人才培养对象2-3名。
三、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欲申报理工科领军人才的专家请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遴选表》(附件2),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上报。
2.学校审核。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人选材料,研究提出参加同行专家评议人选名单。
3.同行评议。人事部门将推荐材料送校外(含境外)不同单位9名以上相同一级学科高水平同行专家(至少有5名两院院士)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分“完全同意”、“同意”和“不同意”三类。获得赞同票(完全同意、同意)达到总票数的2/3(含2/3)且其中“完全同意”票达到1/2(含1/2)者方可获得培养对象候选人资格。存在学术不端现象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4.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5.校内公示。校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业绩,公示期为一个月。
6.学校审批。学校校务会议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批,确定理工科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四、时间安排
1.7月18日—7月25日,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
2.7月26日—7月31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上报至人事处。
2.8月1日—8月15日,人事部门审核材料。
3.8月16日—9月4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同行专家评议人选名单。
4.9月5日—9月25日,人事部门完成材料的同行评议工作。
5.9月26日—9月30日,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会议。
6.10月1日—10月31日,学校公示候选人名单。
7.11月1日—11月15日,学校研究确定理工科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五、工作分工和相关要求
1.理工科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中心)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2.各单位推荐人选时,必须从严掌握,宁缺毋滥。
我院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学院办公室张伟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chem@snnu.edu.cn。
相关附件及原通知请见:http://www.snnu.edu.cn/inf.php?id=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