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拟留学单位认可的外语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正式邀请函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2.年龄不超过45岁(截止2015年9月10日)。
3.已被遴选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并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6月26日—8月30日)。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单位推荐(6月26日—8月30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填写书面推荐意见(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不超过500字),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专家审查研修计划(待定)。学校教师出国研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人基本情况、所撰写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的情况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4.校内公示(待定)。人事处汇总专家审查意见,将评审结果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5.网上申报(9月5日—9月10日)。研修计划通过专家审核后的申请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材料上报(9月11日—9月13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出国研修申请简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m@snnu.edu.cn。
2.申请人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出具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3.合格的邀请函、合作导师简历、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于8月25日16:00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首页,查阅“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15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邀请信/函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留学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3月20日;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及外方是否收取学费;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应有合作导师本人签名,不超过A4纸张1页)。
4.扫描上传有效外语水平证明(请事先确认拟留学单位是否需要有效的IELTS或TOFEL成绩)。
5.扫描上传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应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6.扫描上传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扫描上传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单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自主选择扫描上传科研成果清单和奖励证书(不超过5页)等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待系统生成CSC学号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后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于9月10日16:00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根据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第二批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将调整为2016年3月20日,请申请人务必做好规划,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时将留学时间尽量安排在2015年内。
2.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获批人员任何理由的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的申请,请申请人在申报时确定好留学单位和具体出国时间。
相关附件请见:http://www.snnu.edu.cn/inf.php?id=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