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录取比率,学校决定继续按照“提前遴选、提前培训”的方式储备人选。现将遴选2015年春季参加外语培训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
1. 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原则上须主持校级重点及其以上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3. 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回校工作须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其它留学回国人员,回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二、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仍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1. 个人申报。请有意向的教师按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于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学院chem@snnu.edu.cn。
2.单位推荐。学院汇总申报人情况,结合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择优推荐2-3名教师。
3. 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报名人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人选,并在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学费、教材资料费、报名费等。报名费20元,教材资料费约500元,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学费约5500元,由学校全部承担,但须由教师本人先行垫付,待获批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后凭发票和外语合格证书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相关注意事项
1. 培训成绩分为考试成绩和考勤成绩,考勤成绩占总成绩的10%。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安排好本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2.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跟踪管理工作,协调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教学科研任务,适当减免参加培训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3. 参加培训人员应在认真参加培训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导师联系,为申报2015年秋季和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做好准备。
4. 被遴选参加外语培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取消本次资格并停报一次。
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咨询师资科。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5310630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请见: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