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科技处整理了相关申报材料,请参照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时间安排:
1月15日-3月2日 项目负责人撰写申请书,学院组织评审。
3月3日-5日 材料审查,分布地点如下:3月3日下午:格物楼生科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3月4日下午:文津楼数学学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3月5日下午:致知楼化学院会议室集中审查。
请各学院将申请书报送所在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审查,其他学院3月5日前报科技处。
3月6日-7日 学院向科技处报送材料。(材料双面打印,包括二份纸质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及汇总表、学院申报汇总表。)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
无帐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邮箱、职称和手机号码等发给学院办公室科研秘书(张佶),科研秘书可开通申报权限。尽可能用本单位邮箱,尽量不要用hotmail、gmail、sina、163邮箱。申请人通过邮件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四)经费预算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情况下,可调剂使用。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间接费用等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同时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五)登陆系统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