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科技处拟对执行期至2014年12月(2013年立项的自由探索项目、2011年立项的特别支持项目)及以前年度尚未结题的理工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据各自签订的《项目计划书》准备结题材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征得学院同意后加盖公章报送。
二、本次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附件2)、附件材料及研究总结(附件3 )。附件材料包括相关的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材料,其中论文须提供首页(首页左上方标明出版年份、期刊号、刊物名称)及项目资助信息标注页,著作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及资助信息标注页页。所有成果均需标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助信息。附件请按成果目录相应顺序排列后同结题报告一起装订。自由探索项目、特别支持项目只认定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成果。
四、附件材料中提交的论文成果需在“科技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后方可认定。成果登记相关要求和流程请见: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1145&cid=4。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初审,各单位初审合格后于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
(2)电子版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科研秘书处。(命名格式GK20xxxxxxx+姓名)。
若有疑问请联系:
张佶:81530726 zhangjidavid@snnu.edu.cn chem_ky@snnu.edu.cn
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1422&c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