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我校科技合同签订的程序,提高科技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科技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如下。
一、科技合同类型说明
1. 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合同的服务方以技术知识为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订立的合同。
2. 外协合同:指我校委托校外其他单位,为完成项目中部分技术工作(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测试等)而签订的技术委托合同。
3. 战略合作协议:指我校与合作单位建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签订的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
二、合同签订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书
1、项目负责人与合作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共同起草合同书,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限开发合同);
(6)合同金额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
(9)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科学技术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已提供了“四技”合同推荐文本(下载地址: 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科技部合同范本》),项目负责人可使用该范本起草合同,也可使用与合作方协商起草的合同。
(二)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合同审批表》(表SK-1)
1、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应当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合同审批表》(简称“表SK-1”)并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2、审批表可在网上下载。具体地址: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合同审批表》(表SK-1)。
(三)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持《陕西师范大学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到科技处科技开发与基地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三、合同管理
1、科技处科技开发与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起草、撰写的指导、修改和审核工作。合同经过审核通过后,双方进行签字盖章。签订好的合同一般由项目经办人交送两份原件至科学技术处科技开发与基地管理办公室登记、编号、归档。
2、合同生效后,科学技术处科技开发与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报送有关部门登记认定及可能的免退税手续。
以上为我校合同审核、签订的规范流程,请各单位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如有任何关于科技合同的疑问、建议或意见,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屈新运 党文昌
联系电话:85310468
Email:kexie@snnu.edu.cn(屈新运)
kyc@snnu.edu.cn(党文昌)
原通知请见:http://kjc.snnu.edu.cn/show.aspx?id=1335&c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