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陕西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国家和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陕科政发〔2014〕51号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2014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同步进行。2014年我省将评选产生省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3个。根据科技部对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推荐要求,省科技厅将在省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中择优推荐国家科技部。我校可直接组织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5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申报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5)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高层次人才”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校内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为1-2人,并请于4月10日前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信息简报(附件1)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校务楼527办公室),科学技术处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择优公示,并上报省科技厅。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曹晓仪 董维权
联系电话:8531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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